(一)规格为正县级。
(二)主要职责:负责实施国家关于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承担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的拟订工作;依法承担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和检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重大事故、纠纷的调查、鉴定和评价工作;承担农畜产品的市场准入检验、产地认定检验和质量安全评价检验;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工作和其他委托的农畜产品检验工作。承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3个(正科级):综合科、技术科、监督管理科。
(四)事业编制15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6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联系电话:0891-6327614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工布堂路东段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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