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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质量复核工作稳步推进

文章来源:自治区三普办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9日

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外业调查采样质量复核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4〕4号)要求,为确保外业调查采样数据质量,避免把基础数据问题带到实验室检测和成果编制阶段,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土壤普查办”)在前期外业调查采样质量控制工作基础上,于2024年3月1日~18日组织专家对截至2024年2月5日上传至第三次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的全部表层样点和剖面样点开展全区样点资料质量复核工作。

周密部署,高位统筹推进土壤三普外业调查采样质量复核工作。2023年2月,自治区土壤普查办收到国家土壤普查办下发的通知之后,第一时间组织成立了自治区土壤三普外业调查采样质量复核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木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同时,自治区土壤普查办依托自治区外业组专家和全程质量控制单位成立外业质量复核专家组,对各地(市)、县(区、市)表层土壤调查采样过程进行全面质量评估,并组织包片专家对县级表层土壤调查采样开展技术指导,编制并印发了《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质量复核工作方案》(藏土普办发〔2024〕1号),为全面推进自治区土壤三普外业调查采样质量复核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

创新复核工作模式,确保土壤三普外业调查采样质量复核工作取得实效。在国家土壤普查办进行平台资料核查的基础上,自治区土壤普查办按照平台资料核查+外业现场抽样检查+现场质量控制相结合的模式,组织9支平台资料核查组、3支外业现场抽样检查组和3支现场质量控制组,对已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工作的地(市)和县(区、市)进行全面核查。平台资料核查和现场质量控制工作主要由自治区质量控制单位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组建的专家组完成,主要利用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交叉检查和现场质量控制方式,以县为单位开展表层样点和剖面样点资料复核工作;外业现场抽样检查组主要由自治区本土外业组专家组建,尽可能对所有已开始采样的县(区、市)进行抽查,最终形成省级复核问题清单,并及时反馈至县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分片指导、外业培训现场质控三管齐下顺利推进自治区土壤三普外业调查采样工作。从3月3日开始,外业现场抽样检查组9名专家兵分三路(拉萨市和那曲市一组、林芝市和昌都市一组、山南市和日喀则市一组),分别赴2023年已开展外业调查采样的县(区、市)进行现场质量复核工作,同时调研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下一步顺利推进我区土壤三普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现场质量控制组主要赴目前正在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工作的日喀则市、山南市和林芝市相关县(区、市),对正在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工作的队伍进行现场质量把控,并开展现场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外业调查采样队的作业水平和质量把控能力。

质量复核组赴山南市调研


质量复核组赴现场复核采样信息


质量控制组开展现场质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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