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取得了积极成效。近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持续促进农牧民增收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农牧民增收举措、拓宽增收渠道,为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较快增长打下了坚实基础。
《若干措施》明确了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较快增长的目标,注重与全区“三农”工作总体部署的有效衔接,注重与其他增收措施融会贯通。按照“有突破、保增量,稳基础、优机制,挖潜力、促实效”的原则,突出四项收入增长,分别从兴产业、拓就业、抓改革、强政策、聚合力5个方面明确10项重点内容。兴产业方面,明确了推动种植业稳产增效、畜牧业转型增效、乡村产业融合增效、促进农畜产品产销对接等增收措施;拓就业方面,明确了提升组织化转移就业、依托项目建设促进就业等增收措施;抓改革方面,明确了强化农村资源资产管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措施;强政策方面,明确了优化完善涉农政策,特别提出“补关键”“奖到户”等工作要求;聚合力方面,明确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考核考评,精准入统纳统工作要求。
为推进各项增收举措任务落实,《若干措施》中同步明确了任务分工,细化了30项重点增收政策责任单位,将推动形成全方位促进增收工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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