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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采集、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植物的批复

文章来源:区农业农村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1日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采集、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植物的批复
序号编号文件名称采集、收购、出售单位采集、收购、出售内容起止时间申请单位备注
1藏农厅复〔2025〕3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四川荣泰药业有限公司收购(出售)野生植物川贝母的批复四川荣泰药业有限公司野生川贝母2025年5月13日-2026年6月30日四川荣泰药业有限公司

2藏农厅复〔2025〕4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工布江达县朱拉松茸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野生松茸收购出售证的批复工布江达县朱拉松茸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野生松茸2025年5月20日-2026年6月30日林芝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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