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颁发农产品
质检机构考核合格证书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评审,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能力和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准许在批准的检测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业务,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和使用地市级质检机构章。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名单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1
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单位(第一批)
|
序号 |
机构名称 |
检测范围 |
机构法定代表人 |
通讯地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
机构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资质认定证书编号 |
评审通过项目 |
|
1 |
那曲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兽药残留 |
曲 久 阿旺白玛 |
那曲市色尼区浙江东路97号 |
856000 |
13889060028 13518961080 |
〔2019〕农质检核(藏)字第0003号 |
192621090135 |
33个 |
2
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