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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认定2023年美丽休闲、幸福 宜居、干净整洁示范村的公示

文章来源:区农牧民增收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2日

根据《西藏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宜居示范村认定办法》《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美丽宜居示范村申报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组织开展了2023年自治区美丽休闲、幸福宜居、干净整洁示范村创建认定工作。经县(区、市)申报、地(市)初审推荐、自治区审核,我区279个村(居)符合自治区美丽休闲、幸福宜居、干净整洁示范村认定条件。现对拟认定村(居)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至2月8日,公示期间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有理有据,电话和信函应需告知真实姓名。

附件:1.自治区2023年美丽休闲示范村申报创建名单

2.自治区2023年幸福宜居示范村申报创建名单

3.自治区2023年干净整洁示范村申报创建名单

西藏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日

(联系人:王颖,联系电话:0891-6320408,邮箱:xzrjh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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