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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西藏藏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有关事宜的公示

文章来源:区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3日


根据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西藏藏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林芝市)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和资金分配等事项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6月3日至6月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相关部门举报反映。


 附件:西藏藏药材产业集群资金使用分配表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0891-6327393、6339714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0891-6339766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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