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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西藏农牧特色产品展销平台第三方运营商的公告

文章来源:厅市场信息处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因地制宜发展高原特色优势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西藏自治区农牧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谋划打造西藏农牧特色产品展销平台(以下简称“展销平台”),拓宽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展销平台第三方运营商,负责展销平台的运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平台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为原则,旨在打造集品牌展示、产销对接、电商直播、文化体验、供应链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展销平台,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产销体系,推动西藏农牧特色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市场化发展,实现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平台将整合全区优质特色农牧产品,通过区块链溯源、质量监管、品牌孵化等功能,打造立足西藏、辐射全国的农牧产品展销平台。

二、运营服务期限

运营周期:服务期限拟定3年(具体以协议约定为准)。

三、运营服务内容

(一)线下平台运营负责西藏农牧特色产品展销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产品陈列、客户服务、活动策划等。设立政企采购服务中心、电商孵化服务中心,为B端、C端客户提供专业化支持。联合援藏省、成都市等地的展销渠道,建立线下展销专区或合作网点。

(二)线上平台建设与运营。打造“西藏农牧特色产品”数字化平台,实现与国内主流电商平台、援藏央企采购系统的数据对接。开展“短视频+直播”带货、线上商城运营、数字营销推广等活动。

(三)供应链与质量管控。建立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确保产品从产地到销售终端的全链条高效流通。配合政府质量监管体系,严格落实产品准入、区块链溯源、抽检监测等要求,确保平台产品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8%。

(四)品牌培育与产业赋能。参与培育自治区级区域公共品牌,带动10个以上区域公用品牌发展。开展电商人才培训培养“电子商务师”“互联网营销师”等专业人才。

四、参选单位资质要求

(一)依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合法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拥有专业的运营团队,包括电商运营、直播孵化、供应链管理、品牌策划等;

(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征集程序

(一)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开发布本征集公告;

(二)符合条件的意向企业按要求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三)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建专班组,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第三方运营商并进行公示(报名单位不少于3家方可启动比选程序);

(四)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与入选企业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六、征集报名要求

(一)意向企业需按本公告要求,编制申报资料(含实施方案、企业资质证明等,实施方案需涵盖总体策划、运营规划、服务团队配置、应急预案等核心内容),申报资料统一采用A4版面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确保真实有效。

(二)申报资料须于2026年2月11日18:00前报送至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逾期报送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址:拉萨市城关区林聚路29号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益西顿珠,毛运

邮箱:nmtkzb2015@163.com

联系电话:0891-6336302、0891-6327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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