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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集中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人员“充电”

文章来源:厅政策法规与改革处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3日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后新任人员履职能力,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贯力度,高质量推进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深化农村改革等工127—29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举办了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人员线上培训班。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海阳同志出席开班式,政策法规与改革处、地(市)、县(区、市乡镇(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骨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共5500余人次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了农业农村改革领域的专家授课;内容涉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解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及《关于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的指导意见》解读、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操作等;培训采取理论授课、实时答疑、系统实操等形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

张海阳同志在开班式上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的重要实现形式,是联结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的重要桥梁,更是激活农村“三资”、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核心载体。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人员能力素质直接关系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关系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目标在西藏的实现,更关系到成员合法权益能否落到实处。张海阳同志强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人员必须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希望大家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端正学习态度,全身心投入学习中去,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扎实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各项工作,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将理论学习与实务操作紧密结合,师资水平高课程内容丰富、互动性强,拓宽了视野、提升了技能,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返岗后将认真消化吸收培训所学知识,把学习成果融会贯通应用实践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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