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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吉隆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点外业调查采样县级自验顺利通过,评级“优秀”

文章来源:日喀则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8日

    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验收方案〉的通知》(国土普办发〔2024〕12号)和《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日喀则市吉隆县土壤普查办于7月28日在市三普办的统一组织下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点外业调查采样县级验收会。会议邀请了来自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研究所、拉萨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等单位的自治区级和市级专家,以及县级农业技术人员。市、县土壤普查办负责同志,以及外业调查采样承担单位技术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验收会上,首先确定了由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研究所黄利英研究员为组长的验收评审专家组。专家组严格按照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听取了吉隆县三普办负责人及承担单位的工作汇报,并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平台”上集中审核了5个表层样点,每位专家又随机审查了15个表层样点。专家们主要审查了技术领队的资格、基层农技人员的参与情况,以及质量控制和整改情况。他们还对采样时间、样点调整、样品采集的规范性,以及调查信息的准确性进行了审核,并就景观照片、混样点照片的规范性进行了质询、讨论和评价。

经专家组审核,认为吉隆县提交的表层样点外业调查采样验收资料完备,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质量控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一致同意通过县级验收,评价为“优秀”。最后,市三普办的负责同志针对本次验收评审会予以总结,明确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为吉隆县后续开展土壤三普工作给出了具有指导性的意见。

    下一步,吉隆县三普办将依据专家组的验收意见,安排表层样点外业调查采样单位,对表层样点资料进行全面的检查与整改。按照验收评审专家组及日喀则市三普办要求,以“以点带面”形式对表层样点资料开展全面检查和整改,为后续自治区的验收以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的编制工作筑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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