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41号(C类25号)建议的答复
敖刘全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那曲牦牛产业发展扶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下,我区牦牛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推进牦牛产业发展,是建设高原重要特色农产品基地的重要举措。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加快调整优化农牧业结构,加大农牧业支持保护力度,完善农牧业政策,扩大良种覆盖率。2017年,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做出了“要加快发展畜牧业特别是牦牛养殖业,大力提高以牦牛肉为重点的肉奶产量”的决策部署。为加强牦牛产业工作,我厅成立了包括牦牛在内的7个产业专项推进组,编制印发了《西藏自治区牦牛短期育肥示范基地建设规划(2017-2020年)》,在当雄等7个县启动实施牦牛短期育肥工作,结合西藏目前牦牛产业发展情况,对牦牛产业发展的工作作出了进一步部署,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推进牦牛产业发展,着力打造拉萨市当雄、林周2个县;日喀则市亚东县;昌都市类乌齐、江达、丁青、卡若区、贡觉5个县(区);那曲市那曲、安多、巴青、聂荣、嘉黎5个县为我区牦牛产业核心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昌都市芒康、八宿、察雅、边坝4个县;林芝市工布江达县;那曲地区的比如、索县2个县为我区牦牛产业提升区。鼓励牦牛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藏博会等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充分利用展会的平台,宣传、推广拉萨市优质高原特色农畜产品。
感谢你们对我区农牧业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区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0891-6321013。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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