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49号(C类29号)建议的答复
吾金才塔代表:
您提出的“及时更新人口,合理发放草原补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是基于落实和完善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前提下实施,我区实行草场承包到户经营的责任制长期不变。在实施草原补助奖励机制政策时,对实现草畜平衡的非纯牧户按照禁牧面积和草畜平衡面积发放,而不是按人口数进行发放;对实现草畜平衡的纯牧户实行封顶保底政策,以每年牲畜清点时的户籍登记人口数(已经包含新生的户籍人口)进行发放。嘉黎县属牧业县,对人均草原面积小,人均草原补助奖励资金低于1100元的,按每年户籍登记人口数,每人发放1100元草原补助奖励资金;对人均草原面积大,人均草原补助奖励资金高于5500元的,按每年户籍登记人口数,每人发放5500元草原补助奖励资金,而不是仅局限于2002年统计的人口数。
感谢您对我区农牧业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区农业农村厅畜牧水产处,0891-6323678。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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