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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273号(A类034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3日

对自治区政协次会议

273号(A034提案的答复


边巴穷达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培养基层农牧专业统计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规定,我区农业农村系统开展的统计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农林牧渔业综合报表统计、农业与农村经济分县卡片填报及农牧业行业发展日常统计调度工作;二是种植、畜牧、动物疫病防控、农机、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行业统计工作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其他非正式行业统计。目前,区、地、县三级负责统计的人员均为兼职。

一、关于“建议摸清农牧专业统计人数,统筹规划,促使加强农牧专业统计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持续有序开展”问题

新《统计法》对农业农村经济统计和行业数据调度统计设立了更高、更严格的标准,农业农村专业统计队伍建设十分必要近几年,我厅加大了对基层农牧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力度,有效提升了农牧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同时,积极引导、鼓励专业技术骨干“传、帮、带”年轻技术人员,提高了基层干部的统计专业水平和数据的准确性。针对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大多未从事农牧工作的现象,我厅已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力争稳定人员,提高履职能力。

二、关于“查漏补缺,突出重点,加快培养补充,急需农牧专业统计人员的总体素质”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技推广体系和农牧业科技队伍建设工作,先后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乡镇组织和政权建设的意见》《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牧业科技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农牧业技术推广,健全推广体系,改善服务条件和基础设施,配备设施设备提出了明确要求。自2013年以来,全区启动了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资金5亿元,建设了685个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配齐配强专业科技人员4731人。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加强与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和自治区统计局的沟通衔接,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结合农业农村发展需要,系统梳理种植、畜牧、农机、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兽医、项目、社会事业等涉农领域统计工作,科学制定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工作任务,规范行业部门统计工作。

三、关于“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努力营造农牧专业统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

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均认识到农牧科技人才对发展“三农”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健全农牧科技人才竞争激励机制,加强绩效评价;加强了对农牧科技人员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放宽了农牧科技人员职称评定条件,增加了中、高级职称指标数额,有效调动了农牧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下一步,自治区坚决贯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战略部署,把“三农”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的首要任务和基础工作来抓,采取措施稳定农牧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留住现有统计人才,逐步提升农业农村部门统计水平。

感谢你们对我区农牧业统计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区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0891-6320697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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