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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352号(A类041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3日

对自治区政协次会议

352号(A041提案的答复


白玛贡觉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牧民山羊和绵羊粪便作为肥料工程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是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西藏自治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了“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治理路径,明确提出了农区和半农半牧区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开展资源化利用。由于草原土地贫瘠,鼓励还粪于草,对牧区放牧养殖没有作出要求,但对牧区产生粪便多的牛羊集中育肥基地,也提出了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明确要求你们提出的把山羊和绵羊粪便作为肥料工程建设完全符合自治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要求,鼓励成立合作社开展肥料工程建设,也鼓励社会第三方收集山羊和绵羊粪便,发展有机肥,提供农区发展绿色农业。

感谢你们对我区农牧业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区农业农村厅畜牧水产处,0891-6323678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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