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034号(B类002号)提案的答复
洛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波密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提案”收悉,我厅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牧民群众根本福祉,事关农牧区社会文明和谐。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的相关政策支持要求,明确要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1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计划安排西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6000万元,自治区组织各地市开展了申报工作,按照各地市推荐和前期工作质量,以补助的方式支持白朗、米林、卡若三个县区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的要求,组织各地市开展了以县为单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分类和调查工作。据统计,波密县截至2018年底已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290座,2019-2020年计划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788座。目前,中央和自治区对农村户用厕所改造补助资金标准还不明确,待政策明晰后,我们将会同自治区财政等部门按照波密县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需求等情况加大支持力度。
林芝市波密县玉普乡米堆村列入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安排经费编制保护规划,并已下达中央财政支持300万元补助资金,实施了村落人居环境整治和保护民居、街巷等历史遗迹项目。2018年,通过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已安排波密县通麦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资金1000万元和污水处理及收集系统项目资金1768万元,共2768.00万元。按照2017年3月3日,自治区领导在住建厅《关于将林芝市波密县通麦镇纳入自治区特色小城镇示范点的请示》(藏建村〔2017〕49号)上的批示精神,通麦小集镇已列入自治区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并于2019年1月24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达规划批复(藏政办函〔2019〕7号)。
截至2018年,自治区共安排波密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818.83万元,下一步,将积极协调争取国家加大对我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资金投入力度,同时注重市场化运作,以县(区)为单元,将辖区内的项目统一打捆,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积极争取国家投资,申请政策性信贷资金等多方式、多渠道解决项目资金问题,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项目。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区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0891-6320912。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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