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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副厅长高巴松同志和党组副书记、厅长杜杰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函

文章来源: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4日

自治区审计厅:

根据贵厅关于《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副厅长高巴松同志和党组副书记、厅长杜杰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藏审经责报〔2020〕22号)有关要求,我厅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按期调度,确保了整改工作质量,并逐条逐项加快问题整改。《审计报告》共涉及整改内容7大类35个问题,截至11月30日,已完成整改问题29个,正在整改问题6个。现将《审计报告》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未按时完成农业部明确的深松整地目标任务”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2016年2月,农业部印发《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明确西藏2016年深松整地作业面积为20万亩,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区农业农村厅实施深松整地作业面积3.48万亩,完成率为17.4%(实际于2018年底完成)。同年,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指出西藏‘深松土地工作仍未实质性进展’问题,列入藏政督字〔2016〕15号文件督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该项目方案和资金下达晚,加之地理环境和气候等因素,我区此项工作只能跨年实施。2016年、2017年、2018年国家给我区下达的深松整地任务为20万亩、40万亩、26.7939万亩,共计86.7939万亩的项目任务。2016年、2017年、2018年实际完成3.48万亩、52.29万亩、32.9万亩深松整地作业任务,共计88.67万亩,已超额完成3年任务(详见附件)。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强化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同时严格按照审计意见,监督相关项目实施主体加快项目进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未按时完成农业部明确的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集成和高效肥使用补助试点绩效指标”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西藏自治区2017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技术试验示范与服务支持项目绩效指标为建设1个喷滴灌水肥一体化示范区面积1000亩,但当年实际完成185亩,完成率为18.5%”。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17年原农业部下达水肥一体化建设资金140万元,绩效目标任务建设水肥一体化示范区面积1000亩。单纯考虑资金与任务,按照当时在西藏用材及人工等成本计算,投入资金140万元基本能够保证在大田作物实施完成1000亩任务指标。考虑到我区种植作物以青稞、马铃薯等为主,作为节肥节水一项新技术应用,在大田作物上开展水肥一体化示范建设存在收益低、管护不到位等问题,水肥一体化设施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为确保实施后的示范点项目在今后的农业生产中能得到充分运用,经咨询内地相关专家,区农业中心以优选考虑科研示范基地和新型合作社为示范点实施该项目。选择山南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试验基地和乃东区结巴乡滴新村果园(新型智慧农业专业合作社)主要目的是通过实施喷灌,提升科研试验基地科学生产能力,及时收集分析相关运用数据扶持农民合作社的同时,摸索出今后在高附加值经济作物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模式。两个示范点总面积为185亩。因我区水肥一体化项目建设成本因面积、地形、作物种类、水肥设施类型不同成本不一。水肥一体化设施主要投入为:建设泵房、自动化系统、蓄水池、过滤及施肥系统、输水管路、微喷滴管系统等。建成后使用费用主要投入为:水溶肥(根据品质价格从6000元/吨至上万元均有,远高于普通肥料3400元/吨)、电费、维修费等根据实际投入亩均成本达1.47万元该区域实施1000亩,需要投资1470万元由于我区水肥一体化投入成本高、国家投入资金不足,加之在我区第一次试验示范,无借鉴和相关经验,无法完成国家下达的1000亩任务

根据到位资金140万元我厅2017年11月、2018年7月组织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分阶段对已完成185亩水肥一体化示范区项目进行了验收。区农业中心派专人到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协调资金紧缺及绩效目标调整等有关事宜,种植业管理司反馈各省资金量和目标已统一制定,面积无法更改,否则资金无法下拨,口头拟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但项目绩效表报任务仍按1000亩,年底给种植业管理司的总结按实际完成面积185亩上报下一步,我厅将切实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汇报沟通,强化项目前期调研论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提出项目建设和资金需求,并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同时严格按照审计意见,强化项目执行及绩效目标监督,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全面完成,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区农业农村厅在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考核中存在薄弱环节,连续两年得分较低”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区农业农村厅在2017、2018年度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中总得分分别为57.27分、57.3分(每年总分110分),在全国排名靠后且存在两个年度中同类问题扣分情况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存在的突出短板,我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分管厅领导、处室负责人责任,全面梳理工作短板和问题,逐条逐项建立台账,研究细化工作措施,针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重点地区、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等开展针对性督导指导和检查,加大信息公开透明力度,有效提高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效率。2019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得分为56.50分(总分为86分),排名较上一年提升7个次。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有关部委工作要求和部署,强化政策和项目执行力度,切实加大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地区的整治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未完成2016年至2018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的部分目标任务”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2016年至2018年,区农业农村厅未完成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等确定的部分目标任务。如:2017年全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面积应达到7万亩,实际完成4万亩,完成率57.14%;2018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应比上年增长13%以上,实际增长10.84%”。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当年没有完成的原因是批复资金和申报资金有较大缺口2016年11月8日,我厅向原农业部报送《2017年农业技术试验示范与服务支持项目(农机)任务申报书》,计划实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10.5万亩,项目总投资420万元。2017年1月23日,原农业部只批复我区2017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经费100万元。因此,我厅按照100万元资金预算,只在林周、桑珠孜等4个县区实施4万亩青稞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详见附件)。2018年我区继续积极向农业农村部争取到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实验示范项目资金100万元(详见附件),在乃东区、南木林县等4个项目点开展青稞、饲草全程机械化实验示范,共实施2.3万亩。同时,各地市积极发挥区域优势,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先后有林周、桑珠孜等5个县区率先成为“国家级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实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面积3.5万亩。通过多年连续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总面积已达9.8万亩,超额完成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7万亩任务。任务虽然已完成,但此事反映出我厅农机处工作不细,沟通协调不畅,没有及时跟踪汇报更改情况,造成工作十分被动的局面。二是2019年以来我厅充分发挥农牧民增收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大促增收工作力度,先后制定印发《2019-2020年全区农牧民增收工作重点》《全区经济运行调度领导小组农牧民增收组成员单位及协调单位职责分工》《西藏自治区农牧民增收工作考核办法(暂行)》《西藏自治区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工作厅际会商制度》《落实近期促进农牧民增收措施》等文件,不断加大统计、分析、调度、协调力度,持续推动促进农牧民增各项措施落实,2019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增速达到13.1%2019年全区农牧民增收工作情况通报》(藏农增办发2020〕1号

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执行审计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严格督促检查,确保自治区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五)关于“区农业农村厅未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未充分履行执法监督职责”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截至2020年4月,区农业农村厅未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9〕30号)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中的27个子项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二是2019年已完成2个清单,于8月底完成我厅行政执法事务清单和人员清单编制并完成“制定并出具执法文书”2020年7月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四是目前已起草8个配套性制度文件。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按照(藏政办发〔2019〕30号)有关要求,对标对表全面梳理涉及我厅领域“三项制度”相关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并督促全区农业农村系统加大“三项制度”工作推进力度

(六)关于“区农业农村厅未履行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职能”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根据区农业农村厅‘三定方案’,组织开展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是区农业农村厅机构职责之一,但截至2020年5月,区农业农村厅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机构改革赋予的职能,今年以来,我厅及时加强与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的汇报衔接,按照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主动担负起全区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职责,及时开展了我区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一是加强水产养殖用药、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职能和渔业水产养殖等工作,印刷了《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禁止非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和《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水产养殖防汛救灾技术操作指南>的通知》;二是强化了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和培养;三是完善了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四是加强了苗种检疫执法监督;五是强化了水生动物防疫体系能力建设;六是加大了对各地市、县区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指导、督导力度。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切实担负起我区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职能,进一步深入开展我区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避免出现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漏洞,进一步防范化解水生动植物灾害风险,切实提高我区水生动植物灾害保障水平。

二、关于“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十三五’时期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进度滞后”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区农业农村厅‘十三五’时期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共1194个,涉及总投资82.86亿元,截至2020年4月,已竣工验收项目885个,完成投资59.62亿元,投资完成率71.96%。2017年至2019年,应开工未开工项目12个,涉及投资1.57亿元;2017年至2019年,应完工未完工项目27个,涉及投资2.22亿元;2016年至2019年应验收未验收项目90个,涉及投资7.67亿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截至11月30日,2017年至2019年,应开工未开工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涉及12个项目,投资1.57亿元2017年至2019年,应完工未完工项目已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涉及27个项目投资2.22亿元2016年至2019年应验收未验收项目已组织各地市、县区开展竣工验收,涉及90个项目,投资7.67亿元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高度重视我厅管理的农业农村领域项目建设工作,切实加大对各地市、县区农业农村基本建设项目的指导服务力度,严格落实项目法人主体责任和监管单位责任,进一步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做到科学决策、精准选项、合理布局,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工作督导,确保投资项目按期完成,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并发挥实效相见附表)。

(二)关于“边境地区小康村产业建设规划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西藏自治区边境地区小康村产业建设规划(2017—2020年)》确定实施产业建设项目219个。截至2020年5月,以上规划内产业项目推进较为缓慢,其中,已完工项目67个,完工率为30.6%;在建项目67个,开工率为61.2%;未开工项目85个(占38.81%)”。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已印发《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边境地区小康村产业专题调研的通知》,根据《西藏自治区边境地区小康村产业建设规划(2017-2020年)》内容,全区边境小康村产业项目共计325个,规划总投资46.36亿元,按照西藏自治区边境地区小康村建设工作指挥部会议精神,要求四地市对边境小康村产业建设项目梳理和调整,务于2020年年底全部开工,完工率达到50%。目前,四地市规划调整后产业项目共有206个,规划总投资27.5亿元。其中,日喀则市产业项目95个,规划总投资15.09亿元,完成投资8.78亿元,目前已完工37个,在建52个,未开工6个,经实地调研,确定6个未开工项目在12月中旬前全部开工建设。山南市产业项目42个,规划总投资5.96亿,完成投资3.62亿元,目前已完工18个,在建24个。林芝市产业项目37个,规划总投资4.3亿,完成投资3.72亿元,目前已完工31个,在建5个,未开工1个(因项目选址问题),未开工项目林芝市察隅农场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是察隅农场边境小康村最后一个子项目,目前项目已变更,基本完成设计,计划于12月底开工建设。阿里地区产业项目32个规划总投资2.18亿,完成投资2.01亿元,目前已竣工项目24个,未完工项目8个。

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执行审计意见,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各职能部门间协作、项目建设和管理,确保重点投资项目按期完成,对确实无需实施的项目应商有关部门调整投资计划,盘活项目资金,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区生药厂化药GMP改造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区生药厂化药GMP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批复于2019年6月11日下达,核定概算投资1026.03万元,建设工期1年。但截至2020年5月,该项目仍未开工建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该项目已于2020年6月份正式开工建设,截至11月底,已完成工程各项建设任务,目前正在开展设备调试工作,累计完成投资935.03万元,投资完成率91.13%,余款91万元按合同支付尾款下一步,我厅将及时督促区生药厂加快设备调试工作进度,并适时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做好固定资产交付等后续工作,确保项目正常投入运行。

(四)关于“12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未建成或建成未运行”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十一五’至‘十三五’期间,全区获批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34个,总投资10751万元。截至2020年5月,芒康县、南木林县、墨脱县等3个县检测站未按期建成;江孜县、巴青县、洛隆县等9个县(区)检测站建成后未运行,项目闲置率达26.5%”。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 南木林等3个未建成的县农检站整改情况

一是南木林县农检站项目。截止11月底,该项目已借用县农业农村局一间办公室作为实验室,配备了2名兼职人员,启用援藏渠道解决的快速检测设备,开展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以实验室运行为标准,该县基本完成整改。

南木林县农检站项目土建部分因未批先建原因,2017年完成80%的主体工程后停工,造成工程项目未按时完成。今年以来,南木林县已按未批先建程序启动整改,目前已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藏林资许准2020〕236号),待自然资源部门办理林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后,再履行招投标程序恢复项目土建工程建设。

二是芒康县农检站项目截止11月底,该项目已采购快速检测设备,配备有2名兼职人员,以快速检测方式实现运行,已完成农产品快速检测20批次,基本完成整改。

芒康县农检站项目因建设时扩大土建规模,占用了仪器设备采购经费,造成该项目仪器设备部分没有通过验收。根据审计问题整改要求,芒康县人民政府解决资金采购了快速检测设备,腾退实验用房开展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已于今年8月底完成整改。

三是墨脱县农检站项目截止11月底,该项目已采购快速检测设备,安排兼职人员以快速检测方式实现运行,已完成农产品检测13批次,基本完成整改。

墨脱县农检站因地理位置偏僻,工程建设运输成本极高,造成该项目土建工程造价高,占用了仪器设备采购资金,致使该项目仪器设备部分没有通过验收。根据审计问题整改要求,墨脱县人民政府解决资金采购了快速检测设备,并组织县相关部门验收。

2.江孜等9县建成未运行的农检站整改情况

一是江孜县农检站项目。该项目为2010年批准建设,因无机构、无人员,建成后一直未能运行。根据审计问题整改要求,江孜县农业农村局配备兼职人员,以快速检测方式实现运行,目前已检测农产品样品21批次,完成整改。

二是拉孜县农检站项目。该项目为2014年批准建设,因无机构、无人员,建成后一直未能运行。根据审计问题整改要求,拉孜县农业农村局配备兼职人员,以快速检测方式实现运行,目前已检测农产品样品12批次,完成整改。

三是乃东区农检站项目。该项目为2010年批准建设,建成后曾以快速检测方式运行,后因山南市政建设规划,该项目被拆除,导致运行中断。根据审计问题整改要求,乃东区农检站以并入山南市农检中心的方式,目前已恢复运行,完成农产品质量检测8批次。

四是安多县农检站项目。该项目为2010年批准建设,建成后因无机构、无人员,致使项目未能如期运行。根据计问题整改要求,安多县农业农村局配备兼职人员,以快速检测方式实现运行,目前已检测农产品样品35批次),完成整改任务。

五是聂荣县农检站项目。该项目为2016年批准建设,因无机构、无人员,致使建成后未及时投入运行。根据审计问题整改要求,聂荣县农业农村局配备兼职人员,以快速检测方式实现运行,目前已检测农产品样品46批次,完成整改任务。

六是洛隆县农检站项目。该项目为2011年批准建设,因无机构、无人员,建成后一直未能运行。根据审计问题整改要求,洛隆县农业农村局配备兼职人员,以快速检测方式实现运行,目前已检测农产品样品37批次,完成整改任务。

七是班戈县农检站项目。该项目为那曲市2017年调整建设项目,到今年才完成建设。因无机构、无人员,未及时实现运行。根据审计问题整改要求,班戈县农业农村局已配备兼职人员,以快速检测方式实现初运行,农产品样品检测批次待报,基本完成整改。

八是巴青县农检站项目。该项目为2010年批准建设,建成后因无机构、无人员,致使项目未能如期运行。根据审计问题整改要求,巴青县农业农村局已配备兼职人员,并送到相关检测机构培训,目前以快速检测方式实现初运行,基本完成整改。

九是尼玛县农检站项目。该项目为那曲市2017年调整建设项目,到今年才完成建设。因无机构、无人员,未及时实现运行。根据审计问题整改要求,尼玛县农业农村局已配备兼职人员,以快速检测方式实现初运行,农产品样品检测批次待报,基本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厅将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区、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业务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农产品检验检测岗位职责和工作推动机制,确保区、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机构正常运行。

(五)关于“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乡农牧业农技推广服务站建成后闲置未运行”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2015年11月,城关区发改委批复同意实施纳金乡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中心项目,明确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建设年限为2016年,实际于2017年建成。截至2020年6月,该项目处于闲置状态、未投入使用,配备的办公设备、车辆及部分办公桌椅家具由乡政府使用。审计指出后,纳金乡就此问题采取还原安装办公设备、制定值班制度等整改措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审计意见,我厅高度重视,坚持举一反三,及时向七地市下发了《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闲置未运行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梳理了全区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运转情况,并针对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乡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中心项目存在的问题,加强与拉萨市农业农村局沟通联系,深入实地开展了问题整改挂牌督办工作,截至11月底,纳金乡已按照自治区有关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运行工作要求,重新为该乡农牧综合服务中心配备办公设备、办公桌椅和车辆等必要办公设施设备,配齐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农牧综合服务中心实行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专项开展面向农业农村服务为主的“三农”工作。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大督导指导和排查力度,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深入摸清全区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机构运转、人员配备、工作开展等情况,切实解决好“三农”领域最后一公里问题。

(六)关于“县级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服务条件提升工程未按期完成,涉及资金9400万元”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2017年6月,区农业农村厅编制《西藏自治区县级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服务条件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投资1.09亿元,在2018年6月前完成并投入使用。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改扩建业务用房、购置仪器、新建3处种子加工厂。但截至2020年4月,除购置仪器外,其余任务未完成,涉及投资9400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0年落实5300万元实施了10个县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和6个畜牧原种场建设项目,落实1550万元为七地市部分县区农技推广服务机构添置相关仪器设备,进一步改善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办公和工作条件,提升了农牧业综合服务能力,同时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目前正在编制“十四五”时期基层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能力提升工程、基层动物防疫能力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等相关专项规划,将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在“十四五”时期进一步推动我区基层农牧业科技推广服务机构条件建设,大幅提升全区农牧业科技推广服务能力。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快目前正在实施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能力提升项目进度,确保尽早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同时,加快推进“十四五”相关规划编制工作。

三、关于“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区农业农村厅编制22份规划未经集体研究,其中11份规划未按规定通过委托代理机构履行采购程序,以直接委托形式选定编制单位,涉及资金326万元。”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2015年至2017年,区农业农村厅未经集体研究,编制《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农牧业发展规划》《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等各类规划、方案、意见共22份。其中,11份规划直接委托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国宏英杰国际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等4家单位编制,未按政府采购规定程序委托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审计意见,我厅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十四五”农业农村相关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厅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确定第三方编制单位。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事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下属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未健全完善”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一是区生药厂现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于2010年12月制定实行,近十年来国家、自治区先后对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作出了修订和完善,但区生药厂仍沿用原内控制度至今。二是截至2020年5月,区畜牧总站未制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目前区生药厂、区畜牧总站已修订和制定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单位内部各项事务管理。下一步,我厅将严格落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自治区有关新的财经制度规定和要求的学习和领会,并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合法开展。

四、关于“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财政财务管理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

1.“农业政策性补助资金结转结余过大,未及时发挥效益”问题。一是2016年至2020年3月,中央和自治区共下达我区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8.14亿元,截至2020年3月底,全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累计结转结余5.18亿元,占总下达资金的63.64%。资金在7个地市、74个县(区)存在不同程度的沉淀现象,专项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二是2016年至2019年,国家和自治区财政实际下达我区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资金73.53亿元。截至2019年底,全区草原生态补助奖励资金累计结转结余8.41亿元,占总下达资金的11.44%。资金在除林芝市以外的6个地市、65个县(区)存在不同程度的沉淀现象,专项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预算法》《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累加补贴的函>等四个征求意见稿的复函》,自治区财政厅将对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全部进行收回,目前正在收回中,预计整合后总结余资金2.7429亿元。我厅多措并举,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优化补贴范围,新增29个品目。试点推动2个县农机购置贷款。15个县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全面实行新版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和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常年连续开放,全面启动企业网络投档常年受理,分批审核公示。向各地市农业农村局印发资金执行进度季度通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补贴资金的落实。截至12月18日,全区共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11亿元,使用进度为47.62%,剩余资金将按计划在下年度继续使用。

二是起草了《区财政厅 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清算草奖结转结余资金的通知》,要求各地市财政和农业部门抓紧时间兑现2020年草奖资金;各地市财政和农业部门要以县为单位清算2年以内的和2年以上的草奖资金结转结余资金,并将2年以上的资金进行收回,对2年以内的资金提出使用意见。下一步,我厅将严格督促各地市、县(区)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和草奖补贴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确需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切实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对无需继续使用的结余资金,商财政部门妥善处理,避免财政资金长期闲置。

2.“改变专项资金用途733.93万元”问题。一是区农业农村厅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涉及61.96万元。2016年至2019年,区农业农村厅从“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规划援助”等专项业务经费中支付厅机关零星维修、购买办公设备等费用41.85万元;2017年,区农业农村厅从“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经费”中支付《地方志》撰稿费及编辑费20.11万元。二是区生药厂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涉及620.38万元。2016年至2019年,区生药厂从小反刍生产经费中支付小反刍兽疫活疫苗生产技术使用权转让费400万元,支付临时工工资、聘用人员补助等220.38万元。三是区畜牧总站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涉及51.59万元。2016年至2019年,从“2017年畜科所转来项目合作经费”“2014年动物疫病监测款”等专项经费中支付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费用33.21万元;从2016年至2017年单位取暖经费结余资金中支付2019年新建值班室费用18.38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年度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要求,未经批准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并长期坚持落实。

3.“存量资金454.37万元未及时清理盘活”问题。截至2020年4月,区农业农村厅和区畜牧总站将2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454.37万元挂列“其他应付款”科目未及时清理,其中区农业农村厅443.06万元,区畜牧总站11.31万元。审计指出后,区畜牧总站已上缴10.57万元,尚有0.74万元未清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截至11月2日,区农业农村厅机关已上缴434.73万元,剩余资金8.34万元为“聘请第三方退牧还草效益评价”项目经费,经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区审计厅审计组衔接同意,于2020年7月7日按合同支付项目尾款(相关凭据附后),截至11月20日,区畜牧总站已将0.74万元上缴财政。

4.“应缴未缴财政收入466.49万元”问题

一是区农业农村厅应缴未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85.33万元,并从中坐支29.68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应上缴财政收入55.68万元,其中10.29万元为金穗苑房款利息,经与自治区财政厅评价局沟通协商,同意不予上缴。截至2020年8月6日,已将单位账户“利息收入”45.39万元全数上缴财政国库。

二是区生药厂未按规定将西藏莲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茎公司”)利润分红款400万元上缴自治区财政。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2020年10月19日,将《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西藏生药厂小反刍兽疫活疫苗生产技术转让费用免于上缴财政的函》(藏农厅函〔2020〕77号)文件报送自治区审计厅,目前正在争取进一步沟通协调中。

三是2016年至2019年,区农业农村厅应收未收商品房租金59.54万元,已收租金未及时足额上缴133.77万元,并从中坐支85.67万元。审计指出后,区农业农村厅将租金收入48.1万元上缴财政,收回并上缴少收租户租金48.7万元,仍有10.84万元租金未收回。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已于2020年11月20日,将涉事商铺及负责人上诉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经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判决,正在处理中。

5.“超预算支出270.02万元”问题。2016年至2018年,区财政安排区农业农村厅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资金1395.03万元,区农业农村厅实际支出数1665.05万元,其中水费、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科目超预算支出270.02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工作中我厅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报的科学性,严肃财经纪律,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长期坚持。

6.“虚列支出3261.26万元”问题。一是区农业农村厅将2016年至2018年每年末未执行完毕的预算资金3150.43万元虚列支出。二是区生药厂2018年将当年未执行完的“工资福利费”“医疗费”等预算资金110.83万元虚列支出。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下一步工作中我厅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报的科学性,严肃财经纪律,杜绝虚列支出。

7.“区农业农村厅及下属单位应收账款18.47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

一是区农业农村厅12.49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区农业农村厅党组2020年底6次党组会议纪要,已在9月份账务处理中已清理该往来12.49万元

二是区畜牧总站5.98万元。审计指出后,区畜牧总站于2020年5月清理了其中的1.35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于2020年8月30日前,区畜牧总站5.98万元欠款全部结清

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执行审计意见,及时清理、催收,避免形成坏账损失,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落实经济风险防范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原自治区乡镇企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原乡企局”)2010年6月机构改革撤销时,其债权随职能划归区农业农村厅管理。1998年至2009年间原乡企局借出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周转金等财政资金4602.43万元至今未收回,存在损失风险。

一是2002年至2009年,原乡企局先后向西藏雅拉香布实业有限公司等46家公司出借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共计1487万元,借款期限1年至3年不等,并约定不按期归还将收取资金占用费。截至2020年4月底,区农业农村厅仅收回本金557.04万元,尚有929.96万元本金和违约资金占用费未收回。据了解,目前部分借款企业已注销,出借资金存在损失风险。

二是1998年至2005年,原乡企局向七地市乡企局、农牧系统和部分企业借出周转金2137.47万元。截至2019年4月底,区农业农村厅仅收回15万元,七地市乡镇企业管理局目前已经撤销,尚未收回的借款2122.47万元存在损失风险。

三是2006年9月22日,原乡企局作为担保方从区财政厅为西藏圣鹿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000万元,期限为90天。截至2020年4月底,区农业农村厅仅收回本金450万元,尚有1550万元本金及资金占用费未收回”。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本次审计之后,收回资金57.87万元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执行审计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债权收力度避免和减少国有资产损失将收回的借款及时上缴自治区财政,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落实民生保障和改善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审计重点抽查了区农业农村厅产业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延伸调查扶贫产业项目建设管理及效益情况,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1)林周县旁多乡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未按期建成。旁多乡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应于2019年4月建成,但截至2020年6月,该项目尚未建成,未发挥效益,工程概算总投资792.65万元。

2)林周县唐古乡唐古村高海拔粮油加工包装厂建设项目未发挥效益。林周县唐古乡唐古村高海拔粮油加工包装厂应于2019年4月建成,工程概算总投资149.69万元(含设备购置费39万元)。截至2020年6月,该项目主体已完工,但尚未购置粮油及包装设备,项目未投入运行,未发挥效益”。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旁多乡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林周县2020年6-10月先后三次实地督促检查施工进度并提出明确完工期限,加快项目落实,同时对在验收中反馈卷帘门、阳光棚等需要立即整改的问题,责令施工方在15日内整改,目前项目已完工,确定招租对象3户、带动就业7人,出租门面房7间。二是对唐古乡唐古村高海拔粮油加工包装厂建设项目,林周县多次实地督导,加快设备采购进度,目前设备已经全部到位,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下一步将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强化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切实发挥产业的效益,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四)关于“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区农业农村厅未按要求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截至2020年4月,区农业农村厅未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在地市、县(区)及辖区内建设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各环节或有一定辐射范围的区域性无害化处理场所”。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我厅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措施,主动加强与农业农村部等国家相关部委和区财政、发改等部门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相关资金,推进全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

(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1.“未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问题。截至2020年5月,区农业农村厅、区生药厂、区畜牧总站、区畜禽屠宰技术中心的所有办公用房、周转房、商品房、实验楼、业务楼均未登记办理产权证,涉及建筑面积18.65万平方米。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审计提出问题后,我厅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并加快相关工作推进,及时与区住建厅、拉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衔接,开展了我厅办公用房、周转房、商品房等用房的面积核定,但由于单位办公用房等相关用房形成年代久、面积大、产权办理涉及部门多,短期内完成产权办理难度极大,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与住建等部门的衔接,加快产权办理工作,做到单位资产权属清晰,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下属单位资产未登记单位资产账,形成账外资产”问题。一是截至2020年4月,区畜牧总站、区畜禽屠宰技术中心所属实验楼和业务用房均未计入单位固定资产账,形成账外资产,涉及资金4280万元。二是截至2020年5月,区生药厂小反刍兽疫活疫苗生产技术使用权400万元,未计入单位无形资产账,形成账外资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相关资产已计入单位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账。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清理单位新增资产,并做好资产登记入账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登记处理等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单位资产管理,并加大对下属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力度,定期督导检查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五、关于“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三区’科技人才项目经费使用不规范2016年至2019年,区农业农村厅及下属单位“三区”科技人才名额211名,从自治区财政取得项目经费422万元”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一是2016年-2018年,区农业农村厅违规以‘包干’形式直接将‘三区’人才项目经费308万元发放给选派科技人员。二是2016年至2018年,区农业农村厅将本单位73名驻村人员确定为“三区”科技人才,在发放驻村补助的同时以“三区”选派科技人员名义违规发放“三区”人才项目经费146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截至11月底,我厅系统2016至2018年73名驻村人员清退上缴资金146万元,实际清退上缴资金144万元其余2万元为2016年驻村人员丁静区质检中心领取的三区”人才补助经费,由于该同志当年辞职,现联系不上本人,故无法收缴2万元其余72名驻村人员已全数清退。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经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区农业农村厅及下属单位超范围发放通讯费补助66.87万元”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2016年至2017年,区农业农村厅机关及下属单位向副处级及以下干部职工超范围发放通讯费补助66.87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截至2020年10月,已将违规发放的资金66.87万元全数清退。下一步,我厅将切实强化单位内控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违规发放《地方志》代理主编劳务费、交通费25.79万元”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2018年至2019年,区农业农村厅从《地方志》项目经费中向4名担任《地方志》代理主编的下属单位职工发放劳务费、交通费共计25.79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0年7月13日,我厅已将违规发放的代理主编劳务费25.79万元,全数清退至单位账户。今后将严格规范财务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区生药厂职工未经批准、备案在莲茎公司兼职,且兼职取酬不规范”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一是2017年8月至2020年4月,区生药厂7名职工未按规定报批、公示及备案在莲茎公司兼职,并以岗位津贴、未休假补助等名义在莲茎公司领取补助36.6万元。二是区生药厂13名职工在该厂领取工资奖金的同时,以年底表彰奖、考核奖励等名义在莲茎公司领取补助4.8万元。三是2019年,区生药厂5名职工以执业兽医师资格证挂靠名义在莲茎公司领取奖励金4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涉及相关资金45.5万元已如数全部清退。下一步我厅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切实强化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专业技术人员兼职行为,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六、关于“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主要关于“审计重点关注了区农业农村厅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发现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一是借垫款未及时清理3笔,涉及资金4.43万元问题,截至2020年5月底尚有4.2万元未整改到位。二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扩大开支范围5类问题,在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仍存在。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已完成清理4.2万元,同时切实加大了项目和预算执行进度,严肃各项财经纪律,强化了预算资金管理。下一步,我厅将严格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加快项目及预算执行进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七、关于“其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2.35亿亩可利用草原未纳入国家草原补奖政策范围”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我区可利用草原面积由原来核定的8.94亿亩更新为11.29亿亩,但仍有2.35亿亩草原一直未纳入草奖范围,未实现天然草原可利用面积全覆盖。区农业农村厅虽多次协调农业部、财政部按最新可利用草原数据重新核定我区草奖补助资金规模,但至今未果”。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针对涉及2.35亿亩草原未纳入草原生态补助奖励资金范围问题,会同财政厅等部门多次与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进行了汇报衔接,力争尽早落实。下一步,我厅将会同区财政厅持续加强与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国家相关部委的汇报衔接,力争尽早将我区2.35亿亩可利用草原列入草奖覆盖范围。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

                   2020年1210

(联系人:扎西旺扎,联系电话:633521113889087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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