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审计厅:
贵厅关于《西藏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审计报告》(藏审经责报〔2020〕17号)收悉(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我厅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并逐条逐项加快问题整改,本次《审计报告》共涉及整改内容5大类17个问题,截止8月17日,我厅已完成整改问题13个,正在整改问题4个。现将《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整改落实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处理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固化预算”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2019年,区农业农村厅编报“西藏农牧杂志出版费”和“学会协会管理费”两个项目的预算时,未考虑上述项目实际需要和上年执行情况,直接采用上年预算金额编报,导致当年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存在预算固化的现象,涉及金额35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执行审计意见,采用零基预算方法,根据实际需要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其他类科目占比达95%”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2019年,区农业农村厅预算中‘资本性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个类级科目中的其他类经济科目占比超过95%,涉及金额9186.41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该问题已由区财政厅相关部门对现用预算系统进行优化升级,我厅将加强预算管理及《新政府会计制度》,将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内容,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处理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2019年,区农业农村厅‘2019年农牧业新型服务主体运行监测管理经费’等7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资金221.82万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我厅进一步强化了预算执行进度监督管理,及时召开会议,对涉及相关处室指出明确要求,把预算执行进度作为年度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同时持续狠抓预算执行进度“月调度”通报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快了预算执行进度。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按照项目支出预算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对确无必要实施的项目,及时商有关部门,对项目资金预算进行调整,避免财政资金长期闲置。
附表:截止8月17日7个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资金 |
决算支付数
| 已支付数 | 执行率 |
剩余 资金
| 附 件 |
1 | 2019年人大、政协提案翻译费 | 5 | 0.78 | 2.88 | 58% | 2.12 | 附支付凭据 |
2 | 2019年西藏农牧杂志出版 | 15 | 6.4 | 12.66 | 84% | 2.34 | 附支付凭据 |
3 | 2019学会、协会管理费 | 20 | 5 | 9.8 | 49% | 10.2 | 附支付凭据 |
4 | 2019年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 | 5 | 0 | 0 | 0% | 5 | 附情况说明 |
5 | 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专项 | 114 | 0 | 0 | 0% | 114 | 附情况说明 |
6 | 2019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监测管理经费 | 15 | 0 | 15 | 100% | 0 | 附相关支付凭据 |
7 | 2019年中国国际农交会参展经费展经费 | 60 | 0 | 34 | 57% | 26 | 附支付凭据及相关情况说明 |
合 计: | 234 | 12.18 | 74.34 | 156.57 |
(二)关于“指标混用,涉及资金2321.01万元”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一是基本支出存在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各类经济科目指标资金相互混用的现象,涉及资金2122.39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存在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等经济科目指标资金相互混用的现象,涉及资金123.97万元。三是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之间存在指标借用或混用的现象,涉及资金74.65 万元,如:水费、电费支出均超预算,超支部分挤占项目支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我厅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规范财务支出工作,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坚决避免挤占、指标混用等现象再次发生,确需调剂使用的按规定程序审批。
(三)关于“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2019年,区农业农村厅违规从机构改革划转经费(藏财农指〔2019〕15号)中列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75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我厅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规范财务支出,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坚决杜绝擅自扩大预算支出范围等现象再次发生,确需调剂使用的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关于“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2019年区农业农村厅未对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且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全区农牧视频系统改造’项目相关设备进行政府集中采购,而是自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分散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涉及资金116.60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我厅将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标准和相关规定开展采购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关于“应缴未缴财政收入”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2019年农业农村厅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8.57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并坐支用于聘用人员五险一金及工资等支出16.16万元,年末尚余55.88万元(含年初余额),以上收支均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未通过收支科目核算”。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应上缴财政收入55.88万元,其中10.29万元为金穗苑房款利息,经与自治区财政厅评价局沟通协商,同意不予上缴。截至2020年8月6日已将单位账户“利息收入”45.59万元全数上缴财政国库(佐证材料附后)。今后我厅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强化财务收支管理,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杜绝非税收入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等行为发生。
(六)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2019年,区农业农村厅从《地方志》项目经费中以代理主编劳务费的名义向4名担任《地方志》代理主编的下属单位职工发放津补贴11.25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厅于2020年7月13日已将违规发放的代理主编劳务费11.25万元,全数清退至单位账户,今后将严格规范财务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相关凭据附后)。
三、关于“预算资金绩效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处理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截至2020年4月24日,区农业农村厅443.06万元存量资金为按规定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截至7月31日已上缴434.73万元,剩余资金8.34万元为“聘请第三方退牧还草效益评价”项目经费,经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区审计厅审计组同意,于2020年7月7日按合同支付项目尾款(相关凭据附后)。
四、关于“决算草案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处理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决算收入编报不完整”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2019年,区农业农村厅将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经费等收入挂列往来款核算,未按照规定将上述资金编入决算,导致当年决算编报不完整,涉及资金77.17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我厅将严格按照审计意见和《部门决算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加强部门决算编制管理,据实编报财政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反映年度各项收支。
(二)关于“账表编报不一致”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2019年区农业农村厅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报表数据大于账面实际支出数,涉及资金13.18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我厅将严格按照审计意见和《部门决算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加强部门决算编制管理,据实编报财政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反映年度各项收支。
五、关于“其他问题及审计处理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违规提取和支付大额现金”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2019年,区农业农村厅提取和使用大额现金共16笔,其中,提取10万元以上现金2笔共34万元;支付5万元以上现金14笔共171.62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我厅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加强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务卡”使用效率,杜绝提取、支付大额现金行为。
(二)关于“未按规定清理撤销多头账户”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农业农村厅除基本户和零余额户以外另设有3个专户未及时清理,余额2512.96万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截至2020年8月16日,将“西藏银行专户”已销户,其资金500.25万元,转入农业银行基本户。将“中国银行专户”已销户,其资金65.32万元,转入农业银行基本户(相关佐证材料附后)。尚未清理撤销“建设银行专户”,其资金1771.41万元为“金穗怨”房款,待项目完成后清理撤销。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清理撤销多开设的银行账户。
(三)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农业农村厅账龄在2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共计12.49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按照“三重一大”工作要求,已将“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相关事宜提交厅党组会议研究,待研究决定后,按财政相关处置办法规定执行(相关佐证材料附后)。今后我厅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及时清理往来账款,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国有资金和资产管理不到位,形成账外资产”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一是2016年在拉萨召开的全国农业援藏及科技援藏工作会议时各地市及自治区农科院为展示西藏农牧业发展成果免费向原区农牧厅提供的灵芝粉、糌粑、藏鸡蛋、酥油等农牧业特色产品处置收入共43013元,未计入单位账本。经审计指出后,区农业农村厅于2020年4月23日,将处置特色产品收入43013元上缴了国库。二是区农业农村厅计财处资料室内存有唐卡8个、易贡茶饼3个、亚东木耳2盒、啄木鸟男士皮带套盒1个、佛珠147个,以上物资均未计入单位账簿。三是2016年6月,原自治区乡镇企业管理局将96件仓库物资(玉器、银器、珠宝器、藏刀和帐篷等)移交给原区农牧厅后勤服务中心管理,但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以上物资均未计入单位账簿。经审计盘点发现,区农业农村厅后勤服务中心接收上述物资后无专人管理,一直将其存放于仓库,目前大部分银具已氧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厅于2020年7月29日,已完成对账外资产的评估估值、申报等相关工作,2020年8月16日区财政厅下达了《关于区农业农村厅处置账外资产的批复》(藏财资批复〔2020〕124号),近期我厅按照批复要求尽快开展相关账外资产公开处置,并将处置收入按规定及时上交自治区国库(相关佐证材料附后)。今后我厅将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定期检查盘点国有资产,摸清家底,确保帐、卡、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毁损、闲置和浪费。
(五)关于“应收未收商品房及土地租金”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2019年,区农业农村厅应收商品房及土地租金89.46万元,当年实际收取40.38万元,年末应收未收租金49.08万元。审计指出后,区农业农村厅于2020年4月27日前收回应收未收租金并全额上缴国库”。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我厅将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定期清理租金等非税收入,确保租金等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六)关于“2辆公务用车达到机动车引导报废标准”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截止2020年4月30日,区农业农村厅2辆在用越野车行驶里程超60万公里,达到国家引导机动车报废的标准”。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我厅正在积极协调财政厅将在用行驶里程超60万公里的2辆越野车报废的处理。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积极做好公务用车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仍可使用的车辆,确保公务车辆用车安全。
附件:相关整改落实佐证资料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
2020年8月18日
(联系人:珍永 联系电话:6581032、13989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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