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农厅办案字〔2024〕19号 签发人:张海波
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051号(A类009号)提案的答复
程若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西藏地区农产品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牧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坚持“稳粮、兴牧、强特色”,立足资源禀赋,大力发展青稞、牦牛、藏羊、蔬菜、奶业、饲草、藏鸡、藏猪、茶、葡萄等10大高原特色农牧产业,推动农牧业农牧区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实现了农牧业提质增效,农牧民稳步增收,农牧区和谐发展。2023年,全区粮食产量108.87万吨,其中青稞84.36万吨,肉蛋奶产量达到97.08万吨,再创历史新高;一产增加值215.01亿元,增长14.9%;农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75.89亿元,增长26.48%;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24元、增长9.4%,增速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
二、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一)与中国乡村发展志愿服务促进会合作方面。2023年,按照自治区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和分管领导的指示要求,我厅积极与促进会对接,加强合作。一是明确与促进会合作思路,把握合作重点,细化合作措施,突出种业、种养、加工、研发、销售、融资等环节难点任务联合攻关,2023年10月16日我厅、区农科院与促进会联合签署了《共同促进西藏青稞牦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二是借助促进会平台,拓展线上销售渠道,2023年12月8日我厅、区农科院与促进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消费帮扶西藏农畜产品认定和直播产品选品工作的通知》,积极组织相关经营主体登陆帮扶网申报产品认定。截至4月底,申报系统审核通过我区企业8家、产品39款,产品价值量6170万元,其中青稞类10款982万元,牦牛类20款2940万元。近期,在促进会的积极推动下,促成北京吉良云贸科技有限公司与西藏奇正青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签署1000万元电商渠道兜底包销合作协议,为我区农畜产品销售创新了模式、增添了动力、拓宽了渠道。三是开展区内青稞牦牛产业化发展经营主体金融资本需求摸底,与区内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探讨与国内金融机构合作开发适宜西藏农牧产业发展实际的金融产品及设立青稞牦牛产业发展基金等事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四是积极组织涉农经营主体参加促进会组织的第二届中国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峰会,我厅起草了工作方案,并于5月10日组织相关龙头企业与促进会召开了座谈会,对方案进行专题讨论。
(二)与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合作方面。自治区农科院食品加工所作为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学会活动,围绕西藏青稞、牦牛等特色资源,开展基础研究、关键加工技术研发、特色农畜产品创制工作,目前已研发出青稞白酒、啤酒、低GI面包、发酵饮品和肉干及芫根口服液等产品70余种。
(三)政府对接新媒体平台合作方面。自治区高度重视农牧民增收和农特产品销售工作,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整区推进和农特产品入驻“832平台”工作。一是2019-2021年,考虑到西藏实际,为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商务部等中央部委拨付资金3.9亿元,并同意我区为全国唯一省区以整区推进模式开展综合示范工作,涵盖剩余47个县(区)。电商进农村整区推进项目开展以来,商务厅在官网开设电商进农村专栏,发布相关政策文件,邀请专家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帮扶、电商进农村政策解读,培养我区群众电子商务意识。通过整区推进项目开发的农特产品已覆盖全区,累计合作供应商258家,累计入库产品1870种,累计上架产品1105种。已签订农特产品供应链协议258份,其中扶贫企业57家,带动扶贫产值2233.9万元,涉及扶贫产品754种,采购扶贫产品金额1917.45万元;间接带动就业2186人。二是持续指导全区涉农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入驻“832平台”,提高产品入驻率,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不断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截至2024年3月底,全区共有434家供应商入驻“832平台”,累计销售额达8120.8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与促进会合作。一是编制规划。借助促进会专家团队力量,重点围绕产业基础建设、主体培育、科技研发、资金保障、市场拓展等方面,共同编制青稞牦牛产业发展合作规划。二是科技研发。发挥促进会资源优势,加强与国内科研院所的研发合作,开展青稞牦牛品种种养殖技术研究,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力度,开发一批市场认可度高的青稞牦牛产品。三是市场拓展。借助促进会的平台,加大招商引资政策宣传,积极引进优质龙头企业进藏兴业,拓宽区内企业与区外企业合作渠道;设立中国社会帮扶网青稞牦牛专馆、专柜,开展消费帮扶,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四是金融对接。继续开展区内青稞牦牛产业化发展经营主体金融资本需求摸底,积极对接促进会,协调国内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开发适宜西藏农牧产业发展实际的金融产品,设立青稞牦牛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五是标准制定。开展青稞牦牛产业发展全产业链各类标准制定需求调研,借助促进会标准制定相关领域专家团队力量,深入开展青稞牦牛产业及产品行业标准体系研究工作,起草制定严格规范的行业标准,促进青稞牦牛产业及产品特色化、标准化、优质化开发利用。
(二)加强与新媒体平台合作。借助促进会帮扶网平台及相关电商销售公司,加强与区内涉农经营主体合作,拓宽我区农畜产品销售渠道。自治区商务厅将继续鼓励指导符合条件的高质量农产品入驻电商(以京东为主)和“832平台”,通过网络平台拓宽销售渠道,提高产品销量。
十分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891-6321079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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