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农厅办案字〔2024〕22号 签发人:张海波
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086号(A类016号)提案的答复
吉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乡村治理中的完善制度和解决人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届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在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实施树立农牧民新风貌行动。我厅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制度、强化部门协作、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各项举措,将树立农牧民新风貌行动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2022年印发《西藏自治区树立农牧民新风貌行动实施方案》,以3个县、300个村为试点对象,整村推进以“树文明新风貌、改陈规陋习、建村规民约、兴优秀文化、美村容村貌”为主要内容的树立农牧民新风貌行动,有力促进乡村治理“最后一公里”目标落地落实。各县(区)和乡(镇)积极指导村(社区)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其在群众自我管理、服务、教育、监督中的规范约束作用,做到群众认可、简单通俗、合理合法、务实管用、易于操作、动态修订。特别是对于铺张浪费、滥办酒席、厚葬薄养、攀比炫富、盲目借贷、家庭暴力、非婚生育、黑恶黄赌毒等行为,因地制宜制定约束条款和惩戒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23年底,1295个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1309个村(社区)建立村规民约执行委员会,1120个村(社区)将村规民约纳入“积分制”,986个村(社区)设立乡风文明榜。尤其是将村规民约纳入“积分制”,给予群众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已成为我区基层治理的有效抓手。同时,我厅坚持把乡村治理作为农牧区培训的重要内容,按照“基层报需、部门组织、分级动员、统筹推进”的原则,每年制定出台并实施系统培训工作,坚持区分不同层级、不同类别,针对性设计课程和内容,真正做到按需培训、按岗培训。2023年,我区开展乡村振兴干部培训1089期102310人次。其中,培训地方党政领导干部6116人次、乡村振兴系统干部14720人次、挂职帮扶干部942人次、村干部51950人次。今年5月,我厅在湖南省新化县油溪桥村举办了全区2024年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应用培训班,七地(市)和树立农牧民新风貌试点县、示范县乡村治理业务骨干50余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我区基层乡村治理业务能力水平,持续助力我区基层乡村治理工作。目前正在筹备举办“耕耘者振兴计划”—全区乡村治理骨干培训。
虽然,我区乡村治理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积极指导和共同推动下,通过乡镇、村居不懈努力和有力有序推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乡村治理的顶层设计、政策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健全、部门协作、人才培养、治理成效等方面仍存在诸多短板弱项,乡村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需全社会共同努力,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持续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意见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将树立农牧民新风貌行动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结合部门职能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合力推动乡村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深入总结推广树立农牧民新风貌行动试点示范经验,稳步有序扩大树立农牧民新风貌行动试点范围,确保试点工作落得实、典型立得住、模式推得开、方法用得上。鼓励和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区域整市、整县推行树立农牧民新风貌行动。二是指导基层因地制宜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将村规民约内容量化为“积分制”具体指标,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积分内容、管理制度,规范积分兑换平台建设。三是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发挥组织、社会工作、农业农村等部门职能作用,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多渠道多方式加强乡村治理骨干培训,持续加大乡村治理人才培养力度。
十分感谢您对我区乡村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公共服务处
联系电话:0891-6320912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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