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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关于采集、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植物的批复表

文章来源:区农业农村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7日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关于采集、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植物的批复表
序号编号文件名称采集、收购、出售单位采集、收购、出售内容起止时间申请单位备注
1藏农厅复〔2025〕11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西藏周一传媒有限公司办理野生松茸收购出售证的批复西藏周一传媒有限公司野生松茸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林芝市农业农村局

2藏农厅复〔2025〕12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西藏峰诚滋补中草药有限公司办理野生松茸等收购出售证的批复西藏峰诚滋补中草药有限公司野生松茸等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林芝市农业农村局

2藏农厅复〔2025〕13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西藏韬略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出口野生松茸的批复西藏韬略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野生松茸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林芝市农业农村局

2藏农厅复〔2025〕14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四川荣泰药业有限公司办理野生川贝母收购出售证的批复四川荣泰药业有限公司野生川贝母2025年7月2日-2026年7月2日昌都市农业农村局

2藏农厅复〔2025〕15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昌都市卡若区良伟土特产店(个体工商户)办理野生贝母收购出售证的批复昌都市卡若区良伟土特产店(个体工商户)野生贝母2025年7月2日-2026年7月2日昌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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