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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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西藏自治区畜牧总站) 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文章来源:西藏自治区畜牧总站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0日

西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西藏自治区畜牧总站)


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西藏自治区畜牧总站)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西藏自治区畜牧总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西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畜牧总站)编制67 名。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的预防、监督、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承担动物疫病诊断等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工作,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检测工作,承担全区畜产品(包括饲料、草业、水产养殖业)良和和技术推广,畜禽、牧草品种资源保护与利用管理,承担草原监测技术支撑与服务工作,依法承担牧草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参与饲料工业标准的修订、拟订工作,组织对畜牧、草原、渔业、饲料行业重大问题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承办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西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西藏自治区畜牧总站)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10个(正科级):办公室、网络信息科、防控应急科、动物疫情监测科、兽医诊断室、动物卫生信息科、畜牧科、草原科、牧草种子质检认证中心、水产科。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二级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西藏自治区畜牧总站)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预算3559.91万元,比上年3405.65万元增加154.26万元,增长4.33%,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一次性休假探亲费37.8万元、未休假补助32.64万元、抗震救灾物资及工作经费15.25万元、西藏草品种区域实验基地项目30万元、性控冻精技术培训17.5万元、培训费15.3万元。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8.28万元,比上年19.55万元减少1.27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中包含车辆保险1.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1万元,比上年减少1.27万元。)比上年减少1.27万元,下降6.72%,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中包含车辆保险1.27万元;公务接待费0.67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2量,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43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64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97.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79.1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3.1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22977.12平方米,车辆2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397.7万元,主要是:2025年实施西藏自治区兽药质量和兽药残留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涉及资金640万元,其中需要采购实验设备,拟需采购397.7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6个,资金949.68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

262

通过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和强制免疫抗体监测,切实掌握我区重大动物疫病的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及时发现疫情隐患,提高我区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能力,确定动物疫病防治重点,科学制定动物疫病防控策略,评价动物疫病防控效果。

牦牛经济杂交养殖示范基地运转项目

182.7

促进西藏肉牛产业发展,培养新型农牧民,提高技术人员综合能力,推广示范标准化、科学化的养殖方式。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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