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规范和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区财政厅、区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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