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农业农村局:
为完善全区农牧业经营体系,规范家庭农(牧)场认定管理,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经营合理、管理科学、绿色低碳发展的自治区级家庭农(牧)场,进一步发挥家庭农(牧)场在引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重要作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家庭农(牧)场名录及赋码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级家庭农(牧)场评定及监测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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