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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健全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机制的通知

文章来源: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1日

地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194号令《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农建发20211《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农建发〔2022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进一步提升建设成效的意见》等有关要求,为缩短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用时,加快建设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硬任务,须建立健全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机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工作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近年来,各地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力支撑了我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的提升。与此同时,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是项目前期工作不够扎实有效,耗时较长,甚至有些项目难以落地,导致整体进度滞后。各地市务必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扎实有效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机制,落实好项目筛选审核责任,扎实开展项目入库前分析论证,常态化、动态化储备一批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

二、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流程

分级建立项目储备库

各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建立、维护和管理本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各地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汇总形成本区域市级项目储备库,区农业农村厅负责汇总形成自治区项目储备库。

项目入库条件

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一要符合规划。要遵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合理布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确保所选地块能够上图入库,要优先在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支持贫困地区、边境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积极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明确采取高效节水灌溉措施的建设地点和面积。

二要符合建设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区域范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资金需求科学合理;项目区土地权属清晰,地块相对集中连片,建设后能有效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粮食产能;当地群众积极支持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涉各类保护区的要与相关部门充分对接,确保能够合法合规施工;具备立项后及时组织实施的条件。

三要征求农牧民群众意见。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牧民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愿。项目区所在乡镇政府应组织相关行政村,采取民主方式征求农牧民意见,就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筹资投劳、挖压占地、青苗补偿、以工代赈等具体事项作出承诺,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是入库项目材料要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入库项目材料应由具备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参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要求,并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地点、建设条件、建设方案、投资估测及来源、效益预测、农牧民群众意见等。

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

一是基于项目储备库安排年度项目。地市年度高标准设项目安排应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选取,项目选取按管理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原则上未纳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不得列入年度建设任务。

二是及时调整项目储备库中的项目。已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及时出库。因重大工程实施、行政区划调整、用地性质变化等因素,导致原项目储备库中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符合管理规定或建设要求的,要及时对项目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或退出。连续三年未被安排纳入建设实施的项目,应对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评估通过后,作为新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

三是定期更新上报项目储备库。各县农业农村局须于每年4月和9月底前,将更新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材料上报相应地农业农村局。各地农业农村局须于每5月和10月底前向区农业农村厅报送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信息表见附件。区农业农村厅于每年11月汇总形成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

三、有关要求

一是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地市、县农业农村局要全面履行好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主动对接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草等相关部门,明确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的管理,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是切实用好项目储备库。项目储备库管理工作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市、县农业农村局务必把项目储备库管理纳入日常工作,明确项目安排优先序,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滚动接续机制,坚决杜钱等项或项目无法落实的现象。三是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鼓励采取在线编报、网上评审、电子招标等方式,建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申报、审查审批和项目招投标等快速通道,依法依规简化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有效缩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准备周期。认真做好项目建设情况调度,依托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等及时更新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等信息。提前研究明确项目实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

附件:西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信息表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1220

联系人及电话:尹国伟、拉巴卓玛,613317018108916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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