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农业农村局,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总站)、区兽医生物药品制造厂,西藏农牧学院: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支持畜牧业发展政策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4)502号)要求,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经商自治区财政厅,起草形成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实施方案》《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实施方案》《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附件:1.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实施方案
2.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实施方案
3.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实施方案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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