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乡振发〔2023〕98号
各地(市)乡村振兴局、组织部、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现将《西藏自治区农牧民参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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