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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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文章来源: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6日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西藏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是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属单位,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实施国家关于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承担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的拟定工作;

2.依法承担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和检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重大事故、纠纷的调查、鉴定和评价工作;

3.承担农畜产品的市场准入检验、产地认定检验和质量安全评价检验;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工作和其他委托的农畜产品检验工作。承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4.承担西藏自治区绿色食品办公室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独立核算机构1个;独立编制机构1个,内设综合科、技术科、监督管理科3个科室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882.92万元,支出总计882.9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05.63、133.97万元,下降25.71%。主要原因:减少了2022年短期项目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707.50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加。

年初结转结余175.42万元,主要是党建经费0.14万元,机构及设施运行维护费0.34万元,中心办公网络租用及实验室日常检测工作运行经费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42.79万元,《西藏自治区有机农业实施方案》29.5万元,西藏自治区牦牛真实性识别与产地精准溯源研究(中央引导地方项目)17.71万元,西藏农产品有机生产认证建设项目75.97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4.9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0.42万元,增长20.98%,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属于两年期项目。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882.92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3.97万元,下降13.17%,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短期项目在当年完成,相比2022年项目经费总体减少。

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707.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7.50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88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36万元,占66.76%;项目支出293.56万元,占33.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07.50万元,支出882.9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1.69万元,下降32.57%,主要原因是较2022年减少部分短期项目。支出减少133.97万元,下降13.17%,主要原因是较2022年减少部分短期项目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75.42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党建经费0.14万元,机构及设施运行维护费0.34万元,中心办公网络租用及实验室日常检测工作运行经费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42.79万元,《西藏自治区有机农业实施方案》29.5万元,西藏自治区牦牛真实性识别与产地精准溯源研究(中央引导地方项目)17.71万元,西藏农产品有机生产认证建设项目75.97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4.9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6.06万元,增长25.87%,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属于两年期项目。

财政拨款年末无结转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2.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3.97万元,下降13.1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短期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2.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类)支出924.14万元,占90.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6.78万元,占3.62%;卫生健康支出(类)17.58万元,占1.73%;住房保障支出(类)38.4万元,占3.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06.89万元,支出决算为88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6%。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02万元,支出决算为4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养老保险支出数为42.26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25万元,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益性职工社保基数调增。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4.06万元,支出决算为2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实际支出数为20.34万元。

4.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66.26万元,支出决算为5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了部分基本支出。

5.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120.61万元,支出决算为1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基本完成项目预算。

6.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4.97万元,支出决算为3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7%。基本完成项目预算。

7.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75.97万元,支出决算为7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初预算为38.94万元,支出决算为3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实际支出数为37.2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9.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3.4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66.50万元、津贴补贴234.21万元、奖金23.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9万元、住房公积金37.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5.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4.35万元、医疗费补助2.7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万元。公用经费85.8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1.08万元、咨询费1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2.31万元、差旅费6.74万元、、维修(护)费1.04万元、租赁费4.96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工会经费6.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4.66万元,完成预算的87.92%,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22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压减了公务接待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0万元,占96.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占3.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料费及维修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一致。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接待6人次;主要用于接待有机认证工作组及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工作组。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64万元,下降8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22万元,下降57.8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压减了公务接待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8个,二级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293.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共组织对“专项业务经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56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专项业务经费农产品有机生产认证建设项目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2.79万元,执行数为102.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全区三品一标认证产品175个;二是完成全区农产品例行监测,检测样品225个,三是完成全区农牧业地方标准编制或立项7个,四是完成“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12个。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在部中心给予西藏企业在认证上的特殊政策支持下及区农业农村厅在奖励补贴政策的补充下,企业认证的积极性较前虽有大幅提升,但部分企业未能将“二品一标”充分体现在自身效益和更深更远的发展上,品牌与效益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特色产品在销售环节还是一个短板,优质优价还未完全体现。二是中心技术人员业务平水还有待提高。三是西藏目前对“品一标”认证奖励补贴还未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邻近省份如重庆市等已将认证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年度预算,虽然我厅主要领导多次提到将奖励补贴政策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建立工作的长效机制,但西藏财力有限,短时间内还难以解决,这也是制约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一环。四是检验检测人员水平不高,从事检测及地方标注修制定的工作人员较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成立专班、统筹协调。成立了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专班,将“三品一标”认证工作与有机农产品生产认证建设项目列为中心年度重点工作,由中心领导亲自抓,亲自协调。中心成立了抽样组、调度组及各任务小组。为更好服务企业,建立了全区认证微信群、样品抽样微信群、有机工作推进微信群等,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建立机制、创新方法。积极与农业农村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各省市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建立了绿色有机现场检查帮扶机制,帮助我区解决因缺少检查员而无法安排现场检查和产品抽样等相关工作。三是加强与高校科研等单位合作,强化技术支撑。根据工作需要,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我区无法完成既定目标时,加强与区外权威的高校科研单位合作,帮助我区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技术难题。四是检验检测、地方标准修制定由专人负责,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西藏自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属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西藏自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11665.08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50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10165.08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他用车1辆,车辆编制属农业农村厅,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日常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年末无在建工程。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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