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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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驻格尔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文章来源: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驻格尔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4日


 目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驻格尔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是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属二级单位,根据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农牧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批复》(藏机编发〔2011〕69号)文件精神,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和执行动物卫生、植物检疫监督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

2.对通过青藏线进出藏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依法实施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动物产品安全等工作;

3.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植物检疫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

4.依法对通过青藏线进出藏的兽药实施监督管理,保证兽药质量,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检查;

5.依法对通过青藏线进出藏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检查,查处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违法行为;

6.承办自治区农牧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驻格尔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编制12人,实有人数7人,下设动物卫生监督科、植物检疫监督科、兽药(饲料)监察科和办公室等4个科室,并在格尔市南山口G109线设立省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距格尔木市区38公里。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395.31万元,支出总计395.3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53.69万元,下降27.99%,支出减少146.19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经费项目减少;二是冷链食品检查人员经费、律师费等项目资金大幅降低。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390.31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中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

年初结转结余5.00万元,主要是解决单位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申请的律师费项目结转,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50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本年律师费项目结束,结余资金财政收回。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395.31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结余分配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资金。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主要是全部项目已完成,年底无结转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末律师费项目未结束,本项目结转资金7.50万元;上年结转律师费项目资金在本年支出5.00万元,项目结束,结余资金2.50万元财政收回。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90.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0.3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9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93万元,占72.84%;项目支出107.37万元,占27.1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90.31万元,支出395.3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9.27万元,下降26.3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经费项目减少;二是冷链食品检查人员经费、律师费等项目资金大幅降低。支出减少146.19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本年项目减少及部分项目资金大幅降低支出相应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5.00万元,主要是解决单位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申请的律师费项目结转,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50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本年律师费项目结束,结余资金财政收回。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全部项目已完成,年底无结转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末律师费项目未完成,年末结转7.50万元,本年该项目继续履行,支出律师费5.00万元,项目结束后结余资金财政收回。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6.19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减少及部分项目资金大幅降低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农林水(类)支出348.77万元,占88.23%;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17万元,占4.85%;

3.卫生健康(类)支出12.39万元,占3.13%;

4.住房保障(类)支出14.98万元,占3.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7.85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7.50万元),支出决算为39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4%。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07.03万元,支出决算为26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新冠疫情结束,进口冷链食品检查人员经费项目年中终止,本年此项目经费大部分未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46万元,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此项资金为单位车辆保险费。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     

年初预算为68.00万元,支出决算为4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尽量节约开支;二是购置检测试剂、消毒用品等专用材料时多方询价、货比多家,保证所购物资质优价廉,节约资金。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34.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此项主要为委托业务费,根据消毒场合同执行。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结转结余为7.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项目为上年律师费结转资金,本年此项目结束,支出5.00万元,结余资金财政收回。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43万元,支出决算为1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调入1人,社保缴费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缴费基数提高,年中追加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99万元(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91万元、体检费1.08万元、医疗费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调入1人,医保缴费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06万元,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调入1人,医保缴费增加。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38万元,支出决算为1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调入1人,人员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7.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6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49.11万元、津贴补贴75.80万元、奖金7.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0万元、住房公积金14.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0.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11.89万元、医疗费补助1.0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4万元。公用经费33.2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4.52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0.80万元、邮电费1.35万元、取暖费1.50万元、差旅费4.17万元、工会经费2.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2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9万元,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0.07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本年“三公”经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于单位公务车辆年限较长、油料价格上涨,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增长。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购买车辆保险及油料。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23.62%。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0.15万元,增长6.41%,主要原因是车辆年限较长、油料价格上涨等因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国内接待费及国(境)外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10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0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接待费。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对二级项目5个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57%。其中4个评价结果为优,1个评价结果为良(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是进口冷链食品检查人员经费,由于新冠疫情结束,本项目于本年3月份终止)。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专项业务经费的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28分,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2.00万元,执行数为82.70万元,完成预算的81.08%。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单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起一整套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全方位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指标逐条逐项进行自评,专项业务经费中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性指标及社会效益指标与实际结果对比均已达到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3年度专项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结果优秀。

二是专项业务经费中成本指标未达到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成本指标中包含新冠肺炎防控经费,年中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已结束,资金投入减少,此项目中人力成本指标及资金投入指标与年初设定的目标不一致,致使专项业务经费自评得分97.28分,但此项目的实施实现了该项目预期达到的整体目标及良好的社会效益。

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的实施及规范运行,对通过青藏线进出藏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安全、对进出藏的兽药监督管理、对进出藏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及预防重大动物疫情经传播到区内,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守护区内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并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作用。

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专项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厅

实施单位:

驻格尔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资金构成(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资金总额:

102.00

82.70

82.70

10.00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2.00

82.70

82.70


100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


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防重大动物疫情经G109线传播至区内,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守护区内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本单位无重大动物疫情经G109线传播至区内,保障了区内动物性食品安全,守护了区内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实际完成值

完成率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动物产品送检数量

40

100

100.00%

10.0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检疫执法执勤天数

365

365

100.00%

10.00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检疫程序规范率

95

%

95

100.00%

5.00

5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检疫过检车辆合格率

95

%

95

100.00%

10.00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率

95

%

95

100.00%

10.00

1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人力成本

6

7

83.33%

5.00

4.17

因工作量大人员阶段性增加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资金投入

102

万元

82.7

81.08%

10.00

8.11

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结束,工作开展2个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农牧业健康发展

定性


1

10.0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动物性产品安全

定性


1

10.0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92

%

92

100.00%

10.00

10


合计

100.00

97.28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大部分项目支出需与业务单位签订购货合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货物质量、款项到账等因素致使部分项目达不到执行进度;二是由于人员变动等原因,造成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了解不深刻,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将加强与业务单位沟通,杜绝不利因素,合理安排预算资金支出,达到年初设定的预算绩效目标;二是对于存在的不足单位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切实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在相关工作中的应有价值。及时对于绩效不达标的项目进行督促和改进,确保按计划按规定安全使用预算;增强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切实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绩效,最终实现整体绩效达标。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33.2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96万元,降低5.5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本年招待费未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5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77万元;差旅费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33,邮电费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3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6万元,全部为单位公务用车车辆保险费支出,属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拥有房屋面积292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20平方米,业务用房46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2655平方米。

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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