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西藏自治区兽医生物药品制造厂2025年部门预算

文章来源:西藏自治区兽医生物药品制造厂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2日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兽医生物药品制造厂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西藏自治区兽医生物药品制造厂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西藏自治区兽医生物药品制造厂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兽医生物药品制造厂概况

一、主要职责

生产兽用疫苗和兽用化学药品,向农村无偿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兽用疫苗。承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西藏自治区兽医生物药品制造厂,属于全额事业单位、机构一个、单位内设10个机构(正科级):政工人事科、办公室、生产管理部、质检室、灭苗车间、活苗车间、供应车间、设备动力科、质量管理部、化药车间。是农业农村厅2025年度独立二级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单位编委编制97名,其中:事业编制97名年底实有人数90人。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西藏自治区兽医生物药品制造厂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585.92万元,比上年增加305.22万元,增长7.1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69.4万元,占99.64%;上年结转16.52万元,占0.36%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支出预算4585.92万元,比上年增加169.45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7.72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培训费)公务出行频率提高,车辆零部件老化需频繁维修保养等运行维护成本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22万元比上年增加0.95万元比上年增加0.95万元,增长3.62%,主要原因为:新增项目(培训费)公务出行频率提高,车辆零部件老化需频繁维修保养等运行维护成本增加;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减少0.45万元,下降47.37%,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相关要求,进行相应的支出预算压减2025出国(,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4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接待人数15人。

三、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本部门事业运行经费安排2592.2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7.93万元,增长1.48 %。主要原因增加休假探亲费用及用氧经费。

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7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22889.76平方米,车辆4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数台,主要是:用于生产检验及办公设备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8个,资金1224.6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驱虫药经费

861

详见附件9绩效目标表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