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扎实履行好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坚决打好农业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西藏建设,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藏生态文明办〔2023〕3号),经认真梳理,形成《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现公开如下。
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序号 | 事项内容 | 事项依据 | 牵头部门/单位 | 备注 |
1 | 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三定”方案》 | 种植业管理处 | |
2 | 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牵头管理外来物种,有效防范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丧失和农业外来入侵有害生物扩散。 |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三定”方案》《西藏自治区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3〕-3号) | 科技教育处 | |
3 | 负责兽医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等工作。 | 《西藏自治区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3〕-3号) | 兽医局 | |
4 | 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管理工作。 | 《西藏自治区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3〕-3号) | 农田建设管理处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 |
5 | 指导农产品产地保护和环境管理,组织实施耕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制度,对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分类管理措施。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严禁在重度污染耕地种植食用农产品。 | 《西藏自治区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3〕-3号) | 科技教育处 | |
6 | 指导农药合理使用、肥料有关监督管理。 |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三定”方案》 | 种植业管理处 | |
7 | 对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农作物秸秆等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进行指导,推进废弃农膜回收,防止污染环境。 | 《西藏自治区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3〕-3号) | 科技教育处 | |
8 | 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 《西藏自治区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3〕-3号) | 科技教育处 | |
9 | 实施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西藏自治区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3〕-3号) | 畜牧水产处 | |
10 | 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 《西藏自治区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3〕-3号) | 兽医局 | |
11 | 负责指导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引导群众放生行为,防止水生外来物种的入侵。 | 《西藏自治区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3〕-3号) | 畜牧水产处 | |
12 | 负责指导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 | 《西藏自治区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3〕-3号) | 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 |
13 |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绿色发展。 | 《西藏自治区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3〕-3号) | 发展规划处 | |
14 | 指导农牧业生物产业发展。 | 《西藏自治区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3〕-3号) | 乡村产业发展处 | |
15 | 配合生态环境厅开展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成效评估。 | 《西藏自治区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3〕-3号) | 科技教育处 | |
16 | 负责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 《西藏自治区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3〕-3号) | 畜牧水产处 | |
17 | 负责规划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布局,加强对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 | 《西藏自治区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3〕-3号) | 兽医局 | |
18 | 负责指导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有关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农业固体废物,加强监督管理,防治污染环境。 | 《西藏自治区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3〕-3号) | 科技教育处 | |
19 | 负责自治区农业农村领域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相关工作。 | 《西藏自治区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3〕-3号) | 畜牧水产处 | |
20 | 负责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 | 《西藏自治区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3〕-3号)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 |
21 | 负责做好农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工作。 | 《西藏自治区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3〕-3号) | 科技教育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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