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公示栏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执法公示栏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6年关于收购、出售、出口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植物的批复汇总表(5月12日至6月2日)

文章来源:厅农业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2日
序号编号文件名称收购、出售、出口内容收购、出售、出口单位起止时间申请单位备注
1藏农厅复〔2026〕30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亳州藏芝堂药业有限公司、安徽川藏药业有限公司、西藏敏达贝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理野生川贝母收购出售证的批复亳州藏芝堂药业有限公司收购(出售)野生川贝母5000kg,期限截止2027年7月30日。
安徽川藏药业有限公司收购(出售)野生川贝母4000kg,期限截止2027年7月30日。
西藏敏达贝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出售)野生川贝母10000kg,期限截止2027年7月30日。
亳州市藏芝堂药业有限公司2026年6月1日-2027年7月30日昌都市农业农村局
2藏农厅复〔2026〕31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四川荣泰药业有限公司办理野生川贝母收购出售证的批复收购(出售)野生川贝母60000kg,期限截止2027年7月30日。四川荣泰药业有限公司2026年6月1日-2027年7月30日昌都市农业农村局
3藏农厅复〔2026〕32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芒康县藏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野生松茸收购出售证及出口的批复收购(出售)野生松茸50000kg,出口野生松茸30000kg,期限截止2027年7月30日。芒康县藏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6月1日-2027年7月30日昌都市农业农村局
4藏农厅复〔2026〕33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林芝绿优供销有限公司出口野生松茸的批复出口野生松茸20000kg,期限截止2027年7月30日。林芝绿优供销有限公司2026年6月1日-2027年7月30日林芝市农业农村局
5藏农厅复〔2026〕34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西藏柏克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办理野生贝母收购出售证的批复收购(出售)野生松茸1000kg,期限截止2027年7月30日。西藏柏克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6月1日-2027年7月30日林芝市农业农村局
6藏农厅复〔2026〕35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西藏迦润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野生贝母等收购出售证的批复收购(出售)野生贝母200kg、松茸2000kg、天麻500kg、手参800kg、石斛200kg,期限截止2027年7月30日。西藏迦润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6月1日-2027年7月30日林芝市农业农村局

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微信公众号